根據(jù)《廣東省土地權屬糾紛處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調處一宗土地權屬爭議案件,一般包括以下程序步驟:接受申請、審查材料,受理申請,調查核實,調解協(xié)商,作出決定、送達決定,結案歸檔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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