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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形下,有關機關、單位及其領導干部、工作人員,會被追責?
答:有關機關、單位及其領導干部、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其上級機關、單位責令改正;造成嚴重后果的,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(guī)依紀依法嚴肅處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
一是對待信訪人態(tài)度惡劣、作風粗暴,損害黨群干群關系;
二是在處理信訪事項過程中吃拿卡要、謀取私利;
三是對規(guī)模性集體訪、負面輿情等處置不力,導致事態(tài)擴大;
四是對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、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隱瞞、謊報、緩報,或者未依法及時采取必要措施;
五是將信訪人的檢舉、揭發(fā)材料或者有關情況透露、轉給被檢舉、揭發(fā)的人員或者單位;
六是打擊報復信訪人;
七是其他違規(guī)違紀違法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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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28 15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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